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长办发〔2026〕1号),加强技术服务,促进技术交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1.长春市域内开展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有线上服务平台和一定规模的线下服务场所,有能够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并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科技培训、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对外合作、科创活动等多样化服务的技术市场。
2.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满1年(含)以上,每年需有明确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方面的运营目标。
3.能够开展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交易服务,具备规范业务制度、线上交易系统,可独立或者联合具备交易场所资质的省级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完成公开挂牌、意向征集、竞价结算、交易鉴证等交易服务。
二、补助标准
根据技术市场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后补助支持。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申报项目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1.项目申报。注册并登录“科创一网通”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2.项目推荐。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查推荐,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3.受理审查。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受理审查;
4.报送纸件。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项目单位下载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胶装成册盖章后,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591-2室。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主要包括:
1.长春市技术市场后补助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4.项目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等材料;
5.技术市场建设相关材料;
6.考评指标完成情况(网上填报,每项活动要有工作方案、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证明材料);
7.年度工作自评报告;
8.各项资金支出明细账及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9.单位参保证明和税收完税证明;
10.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市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涉及违法的企业移送司法机关。
六、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11月2日16:00截止。
推荐审核时间:2026年11月3日16:00截止。
纸件受理时间:2026年11月4日16:00截止。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处室
长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王 铀0431-88777263
2.“科创一网通”技术支持
胡 静 0431-88777272
2026年10月26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王铀,复审:曾亚琼,终审:李长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