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深化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浙经信软服〔2026〕17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软服便函〔2026〕113号)要求,经自愿申报、设区市推荐,省经信厅组织试点答辩、专家评审,拟确定宁波市奉化区等7个地区入选2026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经信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软件处0571-87052705;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6763。
附件:2026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区域试点拟入选名单.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