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推进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改革,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有效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厦门市“科技副总”选聘工作指引》,现向全市企业征集“科技副总”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厦实际经营。

(二)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且符合国家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产业主攻方向和关键支撑,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能够提出清晰的“科技副总”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和相关待遇。

(四)不是拟选聘“科技副总”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创办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填报。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根据实际经营管理与研发需要,通过“鹭创通”(https://www.xmistec.com)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首页快捷申报处点击【科技副总】,提出“科技副总”具体需求,所填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二)市科技局收集汇总企业需求,审核后对外发布。

三、申报要求

(一)各企业于2026年11月15日前按照科技副总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要求,进行网上系统填报。

(二)每个企业仅可聘一位“科技副总”。

四、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咨询电话:2026593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650157857

(三)业务咨询电话:202211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