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有效期即将在2026年11月底到期。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关于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的规定,结合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延长《四川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有效期2年,不作实质性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信函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玉沙路118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处,邮编610061;电子邮件反馈至sczcglc@163.com。来函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电话:028-8479300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