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全面落实《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宿州市开展2026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11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登陆地址:1、个体工商户申报系统地址(电脑端):http://203.83.237.106:2080/grade-individual/home/index

2、个体工商户申报系统地址(手机端):http://203.83.237.106:2080/grade-individual-app/home/index

 

三、申报条件

凡是分型结果是“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照《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宿市监函〔2024〕65号),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型”四类之一自主申报。部门推荐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成长型”和“发展型”限制。

(一)“知名”类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二)“特色”类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三)“优质”类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四)“新型”类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五)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含2年)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过程如遇问题联系市局个民科,联系电话:0557-3918262,1730557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