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有关精神,参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民办发〔2024〕11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浙民社〔2026〕96号),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波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