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九龙坡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和《重庆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要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九龙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寄信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请注明“《九龙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31462542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九龙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3.通过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在线反馈。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7日。

附件:

1.《九龙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九龙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