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水规字〔2026〕1号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7年度省主要河道(南沙辖区内)和南沙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现将2027年度省主要河道(南沙辖区内)和南沙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沙湾水道、虎门水道2027年度河砂禁采区按照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除沙湾水道和虎门水道外,南沙辖区内的省主要河道和所有区管河道(河段)划定为2027年度河砂禁采区。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符合《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检举: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020-39011215。
三、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2026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