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大力提振消费、激发平台经济发展活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降低群众日常消费成本,我区拟开展2026年新都区“乐购新都·惠民暖冬”平台经济专项消费券活动,面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现公开征选平台企业,统一负责消费券的发放与核销,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在成都市开展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资质的自有线上平台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平台应具备保障平台稳定运营的能力和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具有强大的供应链调配能力和物流、客服、售后服务体系。

(三)平台需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平台网络零售规模和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拥有一定体量的成都市消费者,活动商品品类丰富,用户活跃度高。

(四)平台开设活动专区,整合品牌方等资源开展联动促销,或结合平台特色和热销品类,以专题优惠等多重形式促销。

(五)平台拥有自有优惠券系统,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投放、运营、核销、投诉咨询等能力,参加本次征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负面舆情。

(六)具备与政府合作消费券活动的项目经验。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活动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时间: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二)参与品类:家电数码、家用百货、个护清洁、服饰鞋帽、美妆护肤、生鲜食品、餐厨用具、母婴玩具、运动户外等大类(具体以平台商品列表为准)。

(三)活动规则:消费者在平台购买参与品类商品时享受消费券优惠,具体优惠金额、折扣力度等由平台自行确定。消费券可以与平台、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不可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补贴叠加使用。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二)消费券发放及核销服务。活动以发放消费券形式进行,分批次发放。在平台上提供主会场(专属页面),提供专业的消费券发放、核销等专项服务,确保消费者可正常领取并使用消费券。按照活动规则,通过可靠有效的方式,对消费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客服服务。提供专属客服服务,解决消费券申领、核销相关问题的咨询和处理,确保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监测分析服务。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及核销数据和分析报告。

(五)资金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和存放账户的监管,严格禁止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消费券使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应对相关风险和问题。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五、评选标准

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评价指标请到我局领取。

六、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10月29日17:00前,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书)打印后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新都区文广中心7楼)。我局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于2026年10月30日开展评审工作,择优确定1家平台企业承接2026年新都区“乐购新都·惠民暖冬”平台经济专项消费券活动。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参加评审。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平台企业少于3家且大于等于1家,不再另外组织征选。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89398776

邮箱:xdqswjsmltk@126.com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