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审核效率,结合广大主体经营实际,经研究,现就优化调整2026年广西家电、数码、自主品类补贴活动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调整家电以旧换新电脑品类佐证照片上传要求。2026年广西家电、数码、自主品类补贴活动中,从2026年1月1日起线上流程电脑无需现场激活,但须提供外实物外包装SN码照片、产品亮屏照片(笔记本电脑)/机身SN码照片(台式电脑)、机身SN码与外包装SN码合照,共3张佐证照片。线下流程参照原政策执行。

二、明确销售发票首次开具时间要求。申报2026年广西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自主品类补贴的,商品销售发票首次开具时间应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开票日期超出上述期限的,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三、调整送货完成时限。2026年广西家电、数码、自主品类补贴活动送货完成时间调整至2027年1月15日,即: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政策期间购买的产品,应在2027年1月15日前接受商家送货。如个人消费者不能按期接受送货,商家应办理退货手续。

四、调整申请资金时间。2026年家电、数码、自主品类补贴活动资金申请时间调整至2027年1月15日,即:参与经营主体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后,应于2027年1月15日前通过专用平台提交资金申请,由专用平台对商家提交的请款材料进行核验。

五、其他规则按《自治区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商运发〔2026〕10号)执行。

六、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