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江苏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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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