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建办厅〔2026〕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决定启用我省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版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1月4日起,由我省核发的下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启用新版电子证书(样式详见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
2.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
3.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二、此前已核发的旧版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无需换领。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书在企业办理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等事项时,自动更换新版电子证书,并将证书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企业可在更换新版电子证书后,登录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企业资质证书”路径查阅、下载电子证书。更换新版电子证书后,旧版电子证书自动失效,各单位请提前安排好旧版、新版电子证书下载及查验相关工作。
三、新版电子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按规则重新赋码,不再设统一的证书有效期,每个资质项分别展示各自的有效期。
四、新版电子证书启用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再单独签发“DL”开头的资质证书,合并至“D3”开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五、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全国平台”“省平台”查询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核验企业资质信息。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版电子证书样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