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管理,保障产权单位、承租人及受让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鞍山市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现将《鞍山市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鞍山市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