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热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吴江区热电联产煤热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吴发改价发〔2021〕36号)和《关于完善煤炭价格确定方式的通知》(吴发改价发〔2024〕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市场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决定调整全区燃煤机组蒸汽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煤蒸汽销售价格由234.5元/吨调整至237.5元/吨;
二、以上价格调整自2024年10月起执行;
三、热电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准确抄表、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等工作。
特此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