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评估,修改后的《崇明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崇经规〔2022〕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