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工信规〔2026〕1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7号)、《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1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25年度鼓励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25年度鼓励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4日

附件:

1.附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25年度鼓励智能传感器专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