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机构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做好养老孝老敬老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3号)、《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民发〔2022〕109号)等文件精神,拟定了《杭州市富阳区机构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7-2029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潘相宜,0571-63331271。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
邮编:311400
杭州市富阳区机构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7-2029年)(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富阳区机构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7-2029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