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金〔2026〕35号
省级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近期,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为强化政策统筹衔接,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增量扩面。各经办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政策扩围、提额、增点相关要求,依规有序推进贴息业务增量扩面。认真核查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与实际用款需求,精准甄别,做到符合条件的贷款应报尽报、应贴尽贴,并加快贴息资金兑现。同时遵守行业竞争规则,坚决杜绝借机恶意挖转客户、无序竞争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行为。
二是压实新入围机构责任。各新入围经办金融机构要抢抓时机、拓展覆盖面。健全专项工作机制,细化岗位分工,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贴息业务;做好培训宣贯,组织骨干力量抓紧吃透政策,尤其要确保一线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和操作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提升贴息工作质效。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要发挥本土优势、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政策宣贯,积极推进辖内贴息业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要强化对新入围农商行的统筹指导、业务赋能,牵头做好农商系统政策实施,持续发挥政策效应。
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贴息联审工作机制作用,持续深化部门间联动协作,进一步畅通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对接渠道,用好线上审核工具,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核验,提升贷款贴息申报、审核工作效能,切实保障贴息业务规范落地、顺利实施。
四是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研相关经办金融机构的业务办理、资金拨付、政策兑现等情况;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加强常态化沟通对接,优化工作举措,充分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内需、稳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2.有关金融机构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6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docx附件2:有关金融机构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