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探索构建产业链协同赋能的“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更多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根据《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唐政办字〔2025〕1号)、《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的通知》(唐财建〔2026〕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项目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聚焦智能成套设备制造(专用设备)、精密装备及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钢铁材料精深加工制造(金属制品)等三个试点行业具有“链式”带动效应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通过建设或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较高水平的行业协作或供应链业务协同。需体现产业链供应链、产业集群大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依托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绿色赋能等方式,向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开放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资源,能够有效带动不少于4家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条件

“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申报条件按照《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相关申报条件执行。

三、遴选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唐山市“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纸质件一式3份,电子版(盖章扫描件)1份报送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开展实地核查,汇总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填写《唐山市“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11月27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至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家评审。市工信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0315-5906535

 

附件:附件1-3“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项目实施细则(试行)(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