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信局、财政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财政分局: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就2026年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主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工信领域重点项目,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软件开发及互联网服务项目、数字赋能项目等。

    (二)符合2025年度先进技术转化应用的企业。

    (三)省政府大抓落实体系重点考核支撑指标方面。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重点专项。

     二、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奖励等。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用,属于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合法经营的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有较强示范带动效益;

    (四)工业产业类项目申报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统计局系统入库,且实施单位愿意在建设期内按要求接受全过程调度、管理和监督。

    (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1.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

    2.2024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生态环境违法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数据安全事件等其他严重问题,不得申报;

    3.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正在生效的重大刑事犯罪记录,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不得申报;

    4.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或审计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5.2025年度获得了市专项资金、2026年国家级专项资金和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企业),除2025年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及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连续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的奖励类事项外,本年度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对同一企业,一年最多只能支持一次,不重复支持。

    6.前3个年度内存在欠税、偷税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工业产业类项目

    1.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者2026年1月1日起以后完工的项目。

    2.项目实施条件完善。

    ①项目建设中,生产线建设应为主要组成部分(提供项目建设计划购买设备明细表)。

    ②项目建设进展良好,生产线实体建设形成相应实物工程量(提供新购买设备列表及相对应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和合同,购置设备付款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

    3.项目聚焦15条重点产业链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依托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自主科技成果作为支撑,开展了数字化转型。

    4.统计入库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3日。

    (二)数字产业类项目

    1.软件开发、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项目。

    2.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或发明专利,具备核心技术攻关、开源等创新性成果。

    3.规上软件企业应按要求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xxcyqiye.miit.gov.cn/)注册并填报软件产业统计数据。

    (三)2025年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

    按相关政策要求申报。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项目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推荐企业上报的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严格把关负责。

    (三)市工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程序性审查,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通过程序性审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报市领导审核决定。

     七、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由各县市区(科)工信局、财政局负责收集、初审并盖章推荐。

    (二)各县(市、区)上报的正式推荐纸质文件一式2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和电子文件,于11月13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一式1份纸质材料至市工信局并附电子文档。

    (三)其他要求。各县市区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工信投资〔2026〕11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严禁违规推荐,弄虚作假,一旦查实有资料作假行为,不予受理其上报文件,并将影响到对辖区项目的支持,同时追究申报企业、审批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要求

    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关系,市、县(市、区)两级工信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投产达产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申报单位要突出项目产出和效益核心指标,科学设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开展绩效评价,按要求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产业项目:娄底市工信局投资规划科,谢舟;

    电话:0738-8313171;

    地址:娄底市委市政府大院5号楼5401;

    邮箱:ldgxjtzk@163.com

    数字产业项目:娄底市工信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吴颖蔚;

    电话:0738-8312393;

    地址:娄底市委市政府大院5号楼5426;

    邮箱:459490158@qq.com

    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娄底市工信局国防科工与民爆物品管理科,刘洪辉;

    电话:0738-8269808;

    地址:娄底市委市政府大院5号楼5416;

    娄底市财政局:企业科,刘嘉;

    电话:0738-8313327;

    地址:娄底市财政局石马路1号;

    邮箱:1009849595@qq.com

    附件:1.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产业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2.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工业产业类项目申请报告

          3.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数字产业类项目汇总表

          4.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数字产业类项目申请报告

          5.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汇总表

          6.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佐证材料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娄底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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