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做好第一批“揭榜挂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切实做好第一批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揭榜挂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厅科研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一)验收范围。截至2026年10月,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揭榜挂帅”科研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合同任务书完成情况(项目研发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等);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后评估(项目的水平及创新性等);经费使用合理性(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等);成果转化情况(成果示范推广及应用前景);社会经济效益(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科研学术价值等)。

(三)验收材料。

1.项目任务合同书;

2.验收自评价报告;

3.科研成果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

4.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财务支出明细账及相关说明(如经费调整情况说明、预决算不一致情况说明等)、经费支出依据(如劳务合同、测试化验合同、间接费用发放说明等);

5.其他相关材料(如延期报告、项目负责人更换说明、项目承担单位更名说明、测试化验报告等);

6.10分钟验收汇报PPT(简要说明项目情况,详细说明任务合同书完成情况,演示研究成果)。

以上材料需于2026年11月18日18:00前提交一套电子版,并明确汇报人姓名、联系电话。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主动配合验收工作,认真准备验收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时间。请项目负责人(或受项目负责人委托的主研人员)根据项目分组时间(附件2),现场验收。

二、验收流程

(一)组建验收组。验收组由行业专家、经审专家、业务处室骨干组成。验收组需汇总形成书面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均需在项目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二)验收过程。

1.项目负责人(或受项目负责人委托的主研人员)准备10分钟PPT汇报、3分钟答疑,答疑完成后离场等待结果。

2.验收组根据项目验收资料、汇报答疑情况,认真审核项目合同任务书完成情况(20分)、科研项目实施情况(20分)、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后评估(20分)、经费使用合理性(15分)、成果转化情况(15分)、社会经济效益(10分),商议具体意见和分值。

3.项目负责人(或受项目负责人委托的主研人员)返场,由专家组组长宣布验收评分。如项目合计得分大于80分,则项目验收通过;如项目合计得分小于等于80分,则项目验收不通过,按验收意见修改,三个月内重新提交验收;两次验收未通过的,终止项目合同,按照任务合同书约定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陈老师 028-87036116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cgtkjc@163.com。

 

附件:1.待验收项目清单

      2.验收分组表

      3.相关验收材料模板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张珮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