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印发实施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商务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在前期深入调研、研判消费发展形势、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研究起草形成了《云南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贯彻国家《规划》要求,结合云南实际明确了6个部分26条重点任务,并进行了具体责任分工。

一是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明确了提升“文旅+”融合消费、深耕“旅居云南”消费、完善生活服务消费、激活赛演消费、优化“一老一小”消费、推动健康消费、提升教育和培训消费品质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不断扩大优质服务消费供给,让更多高质量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明确了促进大宗耐用商品消费、稳步提升生活类商品消费、推动技术应用和产品创新、强化消费品牌引领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动住房、汽车及汽车后市场、特色农产品等升级消费,打造“云南礼物”“绿色云品”等自主消费品牌优势。

三是培育新型消费。明确了发展数字消费、扩大入境消费、促进低空消费、培育首发经济、推广绿色消费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推动“人工智能+消费”,提升入境便利化水平,开展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打造“飞阅云南”低空精品线路,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四是着力提升消费能力。明确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政策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促进居民消费底气更足、消费预期更稳、消费信心更强。

五是大力优化消费环境。明确了完善消费质量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多层级消费体系、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快省级标准制订和修订,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持续构建城乡消费体系,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加力完善促进消费机制。明确了优化不合理消费限制、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机制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优化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申请审批流程,持续清理排斥、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用好用足财政金融支持消费政策。

为保障以上重点任务细化落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扩大消费的有效途径,省级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完善具体举措,加强全口径消费统计,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相关文档: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