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现将《云南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省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具体举措,强化协同保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州(市)要把扩大消费作为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因地制宜探索扩大消费有效途径,结合实际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三、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扩大消费进展情况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
2026年11月2日
云南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批复实施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通过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挖掘服务消费潜力、升级商品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有效扩大内需,到2030年,全省消费市场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和消费供给更加优化,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云南消费市场。
一、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
(一)提升“文旅+”融合消费
做好“文旅+百业”融合发展文章,挖掘美景美食等独特资源,丰富“节庆游、博物馆游”等主题产品。开展“遇见云南”夜间民族特色广场舞、云南乡村好歌汇“跟着村歌去旅行”等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行澜湄号、象往号等主题列车。打造旅游主题航班,升级旅游包车客运。推出G219云南段等自驾线路,做优做强“自驾云途”出行服务品牌。
(二)深耕“旅居云南”消费
落实“旅居云南”专项规划,深入推进100个“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各具特色的旅居重点村。创新发展度假、文化、康养旅居等融合业态。动态更新旅居正负面清单,制定“旅居管家”职业标准。推动旅居向旅创、旅学、旅养延伸。
(三)完善生活服务消费
以特色美食培育“滇菜”品牌,举办各类“好味云南”美食节、小吃节,推广美食旅游地图。培育一批本土特色优质酒店和民宿品牌,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和民宿品牌。引导传统酒店、民宿提质升级。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加强家政诚信体系建设,发展家政品牌企业。
(四)激活赛演消费
深化“跟着赛事、演艺、影视游云南”活动,开发“票根+”“赛场+彩云集市”消费场景。持续放大“滇超+”效应,办好国际精品赛事。用好拓东等大型体育场馆,谋划实施一批大型赛事、演唱会等活动。丰富云南“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消费场景。打造冰雪融合民俗消费产品。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音乐节、戏剧展演等品牌演艺活动。
(五)优化“一老一小”消费
扩大养老托育产品和服务多元有效供给。实施发展银发经济22条措施。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多种托育模式发展。鼓励物业、家政企业融合发展,提供助餐、助浴、助购、助行等养老服务和居家育幼服务。推进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托育人才能力提升。
(六)推动健康消费
落实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推动药品零售终端逐步升级为“健康驿站”,强化健康促进等功能。探索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场景应用。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和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医药医疗保健中心。打造滇式药膳特色消费。大力发展健康咨询、体检等服务新业态。优化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供给。
(七)提升教育和培训消费品质
统筹院校资源发展终身学习服务载体,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引进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到云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发展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完善许可条件。有序发展社区学院、市民夜校、老年教育。开发新型数字教育资源。
二、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
(八)促进大宗耐用商品消费
统筹推进好房子建设,量力而行发展保障性住房。全面落实降息、增贷、减税政策措施,推进“旅居云南”宜居城镇建设试点,精准引导省外购房群体购买商品住房。推进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全链条创新发展,便利二手车交易和流通消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房车露营等汽车后市场消费,开展汽车、家居家电、数码智能产品下乡活动。
(九)稳步提升生活类商品消费
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模式,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培育具有云南特色的传统优势食品和饮品、食药产品、保健食品产业。支持开发兼具实用功能与审美价值的高品质生活用品,支持鲜花、银饰、服饰个性化定制消费。扩大东南亚水果进口消费。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体系,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工作。
(十)推动技术应用和产品创新
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先进制造、新材料、天然橡胶等专项产学研攻关和技术应用。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发布成果清单、配套转化保险。布局生物医药、绿色农业、新材料等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覆盖实验室研发到量产转化全流程。强化全产业链创新能力,以智能品控、精深加工、绿色制造技术全链条赋能,持续扩大云南特色优质消费品供给。
(十一)强化消费品牌引领
分级分类打造云南消费名品方阵,完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培育矩阵。推出云品生活、文创潮品等特色商品,提升“云南礼物”品牌影响力。以重点展会、赛事、民族节庆等活动为载体,巩固“彩云”系列活动品牌。加大老字号支持力度,持续举办云南“老字号嘉年华”主题活动。系统推进“绿色云品”品牌体系建设,持续扩大“云品出滇”消费体量。推动连锁品牌创新和规模化发展。
三、培育新型消费
(十二)发展数字消费
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商品、服务消费和商业创新。落地花卉、中药材智能大模型、数字孪生调度、国产北斗终端等项目。扩大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穿戴、智能机器人等产品消费。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融合应用,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赋能生活服务和景区街区。支持企业数字化营销,引导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规范健康发展。
(十三)扩大入境消费
联动国内入境城市,推出“一程多站”入境旅游产品。持续提升签证、通关、导览、住宿、交通、支付等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支持昆明、红河、西双版纳、德宏等州(市)加快布局口岸免税店。鼓励更多商店备案成为离境退税商店,优化商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支持非遗文创等特色产品、老字号等国货潮品进入免(退)税店。做好国际医疗服务试点。擦亮“留学中国·学在云南”品牌。
(十四)促进低空消费
守牢低空安全底线,推出“低空飞行打卡点”,打造“飞阅云南”低空旅游精品线路,有序开辟环绕梅里雪山、俯瞰三江并流、穿越景迈山、云览哈尼梯田等自然主题空中旅游廊道,策划推出“飞阅驼峰”历史文化主题航线,串联滇西旅游城市。培育特色低空赛事品牌,举办滑翔伞、航空模型等赛事表演活动。
(十五)培育首发经济
以昆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为依托,打造首发经济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展首发经济。支持“云南礼物”“云系列”特色产品等云南品牌企业在集聚区、省外布局开设首店,鼓励新消费品牌、“云南老字号”利用南博会等国内外展会平台,开展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十六)推广绿色消费
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加强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优化实施“两新”政策,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家装,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引导使用可降解餐具和环保包装材料。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经营企业运营水平,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大节能降碳宣传力度。
四、着力提升消费能力
(十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出台云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和民营企业促就业行动,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深化“创业云南”建设,支持服务人工智能、旅居及一人公司(OPC)创业发展,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十八)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
深入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行动,落实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若干措施。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妥推进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推动技术工人以技提薪。适时开展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广联农带农模式。积极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落实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
(十九)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结合我省实际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推行集体经济补助、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完善失业、工伤、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落实国家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落实育儿补贴政策。扎实做好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合理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支出。扩大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
五、大力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完善消费质量标准
引导落实消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围绕重点领域加快标准制修订。促进内外贸认证等制度衔接融合,完善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引导开展高品质服务认证。落实消费品召回管理相关规定。深入实施消费领域“信用+”工程。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二十一)保障消费者权益
从源头筑牢消费安全底线,稳定消费预期。畅通消费维权投诉渠道,对投诉举报件办理时效和投诉调解跟踪督办。持续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二)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落实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范围。持续推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支持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企业降本增效,促进更多南亚东南亚优质特色商品进口,打造南亚东南亚特色商品消费新场景。提升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抽查效率。整治虚假宣传、违规营销、低价倾销等行为。
(二十三)完善多层级消费体系
推进昆明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引领南亚东南亚消费潮流的消费品牌和场景。顺应消费需求变化,争取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国家试点,活跃县域消费,打造各具特色的云南县域消费场景。促进农村消费。
(二十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
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老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完整社区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进和加快培育国家及省级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公共停车场、城市交流充电设施建设及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充电设施新建改建,提升大功率充电设施占比和电动重卡补能服务能力。开展旅游景区强基焕新行动。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力完善促进消费机制
(二十五)优化不合理消费限制
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出台小、快、灵政策,促进住房销售改善。落实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政策,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优化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申请流程,推动并联审批管理,大幅压缩安全许可审批时限,建立“一站式”审批机制。简化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审批流程。持续清理排斥、限制竞争政策措施。
(二十六)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机制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用好“两新”、省级促消费等各类消费专项资金。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信贷资源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贴息。
各州(市)要因地制宜探索扩大消费有效途径,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取得实效。省级有关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具体举措,形成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全口径消费统计,优化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发展改革和商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方案落实情况监测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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