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以下2名行政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此公告作废。

吴小霆,男,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执法证号:19020015134

林国欢,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执法证号:19020015139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现声明作废。

通告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通告期内反馈我局。

电话:18360881611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