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齐永前、门头沟公路分局焦海峰2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齐永前,行政执法证件编号01000017206,二维码无效;

焦海峰,行政执法证件编号01000090430,二维码无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