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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医疗类企业空间保障

发布时间:2026.04.07
发布部门: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aoan.gov.cn/bakj/gkmlpt/content/12/12723/post_1272369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详细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优质企业,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项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纸质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6年宝安区医疗类企业空间保障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baoan.gov.cn/bakj/gkmlpt/content/12/12723/post_1272369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关于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2026年宝安区医疗类企业空间保障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优质企业,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详细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相应申报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在网上申报后,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一项材料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

申报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8日。

四、注意事项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提交书面材料时需核验经办人员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五、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0755-88177467、0755-88177468。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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