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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6.04.07
发布部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604/t20260407_3394912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各有关高校院所需承担2021-2023年通过验收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并根据项目清单梳理科技成果信息及转化情况。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反馈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2. 已转化科技成果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其他可证明转化的材料;3. 未实施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材料(需写明无法转化的原因);4. 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填报的科技成果交易相关信息。

政策原文

关于梳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开展进场交易的通知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604/t20260407_3394912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高校院所:

    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发挥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体系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精准对接作用,提升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我厅整理了2021-2023年通过验收、由有关高校院所承担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清单(后续将点对点发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高校院所对照项目清单,认真梳理本单位承担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及转化情况,填写《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反馈清单》(详见附件)。其中,已实现转化的科技成果,请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其他可证明该成果已转化的材料,2025年至今已完成协议签订的,在潇湘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https://www.hntpe.com/bigMarket/f/index-main)开展进场公示;尚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确有理由无法实施转化的,请写明原因;其他尚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登录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通过“高校管理员/高校科研人员”端口进入后台,填报进场交易相关信息。各有关高校院所应严格审查科技成果发布信息,不得包含技术秘密、科研秘密、工作秘密等内容。

    2.请各有关高校院所高度重视,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将相应科技成果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开展进场交易的高校院所,省科技厅将予以通报。

    3.请各有关高校院所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连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科技大厦1404室,将电子版发送至hntpe@sina.com;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应科技成果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相应专区发布的工作。

 

    联系方式:

    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刘天宝  18829297378

 

    附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反馈清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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