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1. 在四川省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2. 项目已进入市场且有良好发展潜力;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4. 无不良记录。创客组:1. 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7人);2. 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且无纠纷;3. 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赛,已创立企业的团队不得参赛;4. 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5. 往届省决赛获奖项目不得参赛;6. 近三年入围全国赛500强/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7.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报名参赛。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0/2026-05/13/content_6a9d09ed2b7f4c09b0cd8a1506bb0c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