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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工厂建设

发布时间:2026.07.27
发布部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61/post_326173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通知》附件中的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及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所属行业需为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纺织、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其他制造业或算力设施。企业需满足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等指标要求。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申报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中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的要求,包括单位能耗碳排放(tCO2/tce)、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等量化指标。

申报材料

1. 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的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含建设周期);2. 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3. 推荐函;4.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含申报单位所属行业、单位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数据)。

政策原文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61/post_3261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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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厅节能函〔2026〕3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按照自愿和熟地管理原则,组织本辖区符合要求的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于8月4日前连同推荐函等材料一并报送我局(工业节能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厅节能函〔2026〕36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军,220882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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