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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

发布时间:2026.11.06
发布部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76102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 荣誉资质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由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行业机构等共同组建的产业技术联合体。2.围绕南宁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技术应用与服务推广,具备较强资源整合能力,服务于本市2家以上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工业企业。3.对外服务仪器设施原值总额100万元以上,对外服务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研发平台。4.拥有不少于20位专兼职工程师或执业从业资格等中级以上人才,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5.有投入机制,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有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服务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发展规划。

扶持标准

获得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后,签订未来三年目标责任书,予以运营经费补助,从市本级2026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列支;优先享受教育科技人才相关政策支持;认定后每三年期考核一次,业绩不达要求取消资格。

申报材料

1.《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自评分表》;2.《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包含《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表》、对照任务目标要求编写的《任务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及PDF扫描件;3.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邮箱nnsgxjkjk@163.com;4.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02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研发能力证明材料、相关认证或资质证明材料、工程师团队成员资格证明材料、主要技术负责人/专家/核心团队成员与单位雇佣或合作关系材料、为工业企业客户提供技术合作及共享机制服务的证明材料、合作伙伴合作关系证明材料等。

政策原文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76102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五象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县(市、城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发〔2022〕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工程师创新创造和提升为产业服务水平,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推动解决产业链关键技术问题。结合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围绕培育千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培养卓越工程师人才,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以技术应用和服务推广为导向,探索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出榜、工程师揭榜、共建共享”的发展模式,解决中小企业工程师人才短缺、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人才协同创新平台。

申报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其中一种情形:(1)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由在南宁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行业机构等优势人才资源共同组建的产业技术联合体等。

2.基本条件:(1)围绕南宁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提供技术应用与服务推广;(2)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3)服务于本市2家以上且产业聚集度较高的工业企业。

3.技术能力:(1)100万元以上对外服务仪器设施原值总额;(2)200平方米以上对外服务场地面积;(3)申报主体拥有市级及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具备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等能力。

4.人员队伍:拥有一支技术水平与能力具备领先优势的工程师队伍,拥有不少于20位以上专兼职工程师或执业从业资格等中级以上人才,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

5.运营制度:(1)有投入机制,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2)有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3)有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服务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发展规划。

(二)认定指标

根据申报单位开展工作择优认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1.汇聚工程师人才资源。申报单位或其所属人才团队新引进工程师的人数,新取得初、中、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数(包括全职或柔性引进、内部自身培养等方式)。

2.协同为工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申报单位或其所属人才团队通过共性技术攻关、竞榜揭榜、数字化产品及方案推广应用、中试孵化、检验检测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合作或提供服务的数量。

3.推进共享机制。提供中试设备、检验检测仪器、实验室设施共享。开展工程技术人员或职业技能联合培训。建成并上线运行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产业链信息共享平台、工程师共享平台。

4.提升协同创新产出水平。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论文发表、标准化制定情况。联合开展技术创新项目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级科技类奖项及政策支持的情况(包括独立拥有或与合作单位共有)。

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指标分为:(1)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科技服务企业或产业技术联合体两大类开展考评。

(三)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

1.铝精深加工及关键金属;2.新能源电池。

二、申报程序

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县(市、城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牵头组织形式审查→市工信局牵头复核→公示→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小组授牌→资金拨付。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先填写《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自评分表》,由市工信局科技科接收后再通知填写《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包含《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表》、对照任务目标要求编写《任务报告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及PDF扫描件)。

(二)形式审查。所在县(市、城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联合人社、科技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在申报书“辖区审查意见”栏出具初审意见。

(三)复核。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论证评估,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研究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拟认定的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经市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小组审定。

(五)授牌及资金拨付。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专项小组审定同意后,联合市工信局和人社局联合发文认定,授予“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牌匾,兑现补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获得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签订未来三年目标责任书,予以运营经费补助,从市本级2026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列支。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优先享受教育科技人才相关政策支持。认定后每三年期考核一次,业绩不达要求取消资格。

四、相关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完成《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自评分表》交回市工信局科技科,由工信局再通知填写《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以上电子版发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邮箱nnsgxjkj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东林   5530512

 

附件:1.2026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评分表

      2.2026年南宁市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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