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实施方案》,做好“跟着赛事去旅行”相关工作,省体育局组织设计了“跟着赛事去旅行”标志。现将标志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跟着赛事去旅行”标志式样

竖版

横版

二、“跟着赛事去旅行”标志使用范围及要求

1、本标志限于纳入2025年江苏省“跟着赛事去旅行”清单赛事,以及标志所有权方授权的赛事及活动使用。赛事主办单位可自行加印(贴),使用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2、“跟着赛事去旅行”标志可用于赛事及活动宣传推介、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非商业化用途。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本标志自公告之日起启用。

标志下载详见附件。

江苏省体育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