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22﹞21号)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2025年度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已签订合同未提交验收申请的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填报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yhdl.do?curPage=3),填报项目上半年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转账记录、发票等财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填报时间

2025年7月4日17时至7月20日24时结束,请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于填报时限截止前完成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对超期未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的项目,将按过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

高新技术发展处:23768052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23768180

(二)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

1.网址:http://zp.kjj.shenyang.gov.cn

2.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QQ:3231723542

电子邮箱:3231723542@qq.com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情况表

      2.2025年上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提纲)

      3.2025年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情况表.xlsx

附件2:2025年上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提纲).docx

附件3:2025年上半年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数据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