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发展改革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把公开、透明贯穿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积极推进我局政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一梳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门信息透明度,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情况、价格收费政策宣传等各类工作动态。截至目前,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2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78条,价格收费政策宣传及其他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诉求,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2件,按照规范流程,按时按质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

(三)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改版升级门户网站,在部门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版块及时更新信息,持续抓好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渠道。

(四)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管理我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对准备公开信息进行核对后再向外公布,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9
第二十条第(六) 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 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100001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500000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1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600000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4100001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2024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载体不足等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学习,对发改业务类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敏感性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方便群众查询。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落实,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三是强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群众期盼,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共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