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新修订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落实区领导关于预案管理工作的有关批示要求和指示精神,固化近年来本市预案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引导完善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平谷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jb@bjp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平谷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985158

4.传真:010-89998101

5.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

北京市平谷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1:《北京市平谷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北京市平谷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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