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批徐州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徐州老字号守正创新、规模化发展,与江苏老字号形成梯度培育,根据《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徐商规〔2024〕1号),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决定联合开展新一批徐州老字号认定工作。请按照《办法》要求,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等的企业,择优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遵循“自愿申报、联合审定”的原则,组织属地符合《办法》要求的企业申报,指导企业接照《“徐州老字号”申报书》(附件1)要求,填报《“徐州老字号”申报书》,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资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择优审核推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等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论证,对照《徐州老字号建设评价指标》(附件2),择优上报。

三、有关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初审合格后,应在本级政府官网对外公示拟推荐企业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于4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商务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和摸底,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初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工作要求,严把审核、推荐工作关,发现弄虚作假将进行通报,取消企业当年申报资格并在下一申报期内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玉聪 王兴明  

电话:83733728 83727793  

邮 箱:xzswjltc2253@163.com

 

附件:1.“徐州老字号”申报书

2.徐州老字号建设评价指标

3.县(市)区商务局正式推荐函(范本)

 

 

          

                                          徐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

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徐州老字号”申报书

 

 

 

 

 

 

 

 

申报企业:                      

(盖章)

 

 

 

 推荐单位:   县(市)区商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徐州老字号”申报表…………………………………1

二、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X

三、相关申报材料………………………………………X

四、真实性承诺书………………………………………X

 

一、“徐州老字号”申报表

 

(请首先仔细阅读表后所附“填表说明”,再按照要求逐项填写)

品牌基本情况

 

品牌名称

 

创立时间

    年    月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企业网址

 

 

法定代表人

 

手机

 

传真

 

 

联系人姓名

 

部门及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企业性质

 

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第一条规定,选择一项市场主体分类填写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97项“大类”中选一项填写

 

注册商标情况

 

代表性注册商标(必填、1项)

 

 

详  情

序  号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国际分类

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

驰名商标

 

商标信息1

 

 

 

 

□是□否

 

商标信息2

 

 

 

 

□是□否

 

商标信息3

 

 

 

 

□是□否

 

资本情况

 

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所占比例

 

股东名称

所占比例

 

1

 

    %

4

 

    %

 

2

 

    %

5

 

    %

 

3

 

    %

6

 

    %

 

国内资本占比

    %

外商投资占比

    %

无形资产价值

万元

 

是否上市

□是 □否

上市地点

 

总市值

万元

 

经营情况

 

连锁经营

□是   □否

店铺数目:   家,其中直营店:   家,加盟店:   家

(截至2024年底,无加盟情况则仅填写直营店数量)

 

线上渠道

□自建

 □网站   □APP    □小程序   □其他

 

□平台

□阿里   □美团   □京东   □抖音   □其他

 

经营情况

年  度

营业额(万元)

净利润额(万元)

纳税额(万元)

 

线下

线上

合计

线下

线上

合计

线下

线上

合计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管理情况

 

人力资源

总计:   人。其中,管理层:   人,占   %,普通员工:   人,占   %

 

学历:本科以上学历:    人,占    %,高中以上学历:    人,占    %

 

职称:高级职称:        人,占    %,中级职称:      人,占    %

 

历史传承情况

 

创始人

 

籍贯

 

民族

 

主要传承关系

□家族□师徒□其他

 

传承人

 

籍贯

 

民族

 

 

创始店地址

 

建筑面积:   ㎡

营业面积:    ㎡

 

现总店地址

 

建筑面积:   ㎡

营业面积:    ㎡

 

是否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是□否

层级:□国家 □省 □市 □县

是否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是  □否

 

是否文物

保护单位

□是□否

层级:□国家 □省 □市 □县

所属权

□自有  □租赁

 

是否有可移动文物

□是□否

可移动文物

数量

      个

是否建立专门的博物馆或展示场所

□是  □否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专利情况

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期限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期限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期限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境外知识

产权保护

商  标

 

 

专  利

 

 

其  他

 

 

法律纠纷情况

□有(详情请在申报资料中提供)    □无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品牌基本情况:

(一)品牌名称指申报企业历史上长期使用并传承至今,能够代表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经营理念、商业道德、社会声誉等整体形象,受到市场和消费者广泛认可,并明显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文字符号。品牌名称应当至少与申报企业的字号、代表性注册商标二者之一相一致。

(二)创立时间为申报企业出现类似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作坊、店铺等),并使用前述品牌名称对外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如成立企业、注册商标,在门头、店招、牌匾等位置使用该品牌名称等)的时间,且须在申报材料中通过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形式列明品牌传承脉络并提供相关材料。

1.        

某一品牌在发展过程中分拆形成的多个不同品牌,或延伸产生的若干副品牌、子品牌,应视作独立品牌并重新计算创立时间,原则上不得以原品牌创立时间计算。

2.        

某一品牌在发展过程中名称发生变化,但传承关系明确、无争议且运营主体、主营业务、生产技艺有序接续,可使用变化后的品牌名称申报“徐州老字号”,并按照原品牌计算创立时间。

3.        

品牌衰退、消亡一定时间后重新恢复运营且品牌所有权无争议的,可按照原品牌计算创立时间,并确保品牌权属的延续性、一致性、唯一性。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填写,与提供的其他材料、印章保持一致。

(四)通讯地址应填写能够收取信件、快递的有效地址,可与申报企业住所一致。

(五)企业性质: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可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下载http://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第一条所规定的市场主体分类填写,并填写具体细分类别。如:申报企业属于“100内资企业——110有限责任公司——111国有独资公司”,则应填写“111国有独资公司”。申报企业属于“300外商投资企业——310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填写“310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六)主营业务:指企业历史上长期从事、具有明确传承脉络、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业务,不等同于但不得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在申报材料中通过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形式列明主营业务传承脉络并提供相关材料。

(七)主营业务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可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下载http://www.stats.gov.cn/xxgk/tjbz/gjtjbz/201710/t20171017_1758922.html),从97项“大类”中选一项填写。如:“01农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

(八)已获老字号称号:限由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或由其他单位认定并被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市级及以上称号,且须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材料。同时获得不同层级部门或单位认定的,填写所获最高层级部门或单位认定名称。

三、注册商标情况:

(九)代表性注册商标:企业历史长期使用并传承至今,受到市场和消费者广泛认可,与品牌名称相对应的商标名称。挑选最具备代表性的1项商标(非图形类商标)填写。

(十)商标信息:与代表性注册商标相一致的相关商标证书信息,包括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国际分类、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等,应与商标注册证上信息完全一致。拥有多个的商标证书的,仅填写与主营业务相一致或紧密相关的商标证书信息,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材料。仅拥有商标使用权的,须拥有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同时提供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1.        

申报企业填写的若干商标信息中,应有至少1项商标信息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与主营业务相一致。其他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商标信息,须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相关性,并需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决定是否认可。

2.        

涉及驰名商标的,须逐一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内容应包括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时间和方式(行政认定或司法判定)以及相关材料,其中行政认定须说明认定单位,司法判定须说明案件概况。

3.        

商标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行。

四、资本情况:

(十一)主要股东情况按股权占比由大到小依次填写至多6个主要股东名称及占比。

(十二)国内资本占比包括国内自然人股东出资和国内资本占主导的法人股东出资,外商投资占比包括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投资的比例,国内资本占比与外商投资占比合计应为100%。

(十三)无形资产价值须经有关部门评估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无则不填写。

(十四)根据实际填写截止申报日的上市情况,上市地点应完整填写交易所名称,如“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

(十五)总市值指上市公司截至填写本申报表时的股票总价值。

五、经营情况:

(十六)须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且申报材料中相关数据须与所附材料一致。无相应数据的填“0”。

(十七)线上渠道应据实勾选自建、平台渠道情况,如尚未建立该渠道则不必勾选。勾选自建、平台后,应分别勾选其包含的网站、APP、小程序以及阿里、美团、京东、抖音、其他等选项(可多选)。

(十八)财务非独立核算的,应提供公司内部管理数据,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上级公司财务状况,行业组织、审计机构等有关机构出具的有关材料等。

六、管理情况:

(十九)人力资源填写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运作的员工人数,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七、历史传承情况:

(二十)创始人指历史上首先发起并运营管理该品牌的个人。

(二十一)传承人指申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拥有该品牌传承权属并负责运营管理的个人。

(二十二)主要传承关系应据实勾选家族、师徒或其他传承方式,同时在申报材料中以谱系图等形式列明自创始人起延续至当今传承人期间清晰的历代沿革和传承脉络,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十三)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指申报企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如勾选“是”,则须同时勾选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层级(可多选)。

(二十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指申报企业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命名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二十五)文物保护单位指申报企业门店、厂址等场所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如勾选“是”,则须同时勾选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层级(可多选),以及自选、租赁情况。

(二十六)有可移动文物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申报企业收藏的可移动文物。如勾选“是”,则须同时填写可移动文物数量。

(二十七)专门的博物馆或展示场所指专用于展示该品牌、申报企业或所属行业历史沿革、传承故事、文化内涵的固定空间或区域。如勾选“是”,则须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实地照片等相关材料。

八、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二十八)填写国内专利情况和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报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纠纷情况。所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均须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行。

九、其他:

(二十九)非申报企业自行制作的材料,通过复印件、影印件、照片、网络截图等形式提供即可。

(三十)申报表应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简明扼要介绍品牌及企业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等情况,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和守正创新发展亮点,可通过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形式列明品牌传承脉络、主营业务传承脉络和企业情况。

不超过3000字,必要时可附相关图片。

 

三、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主要包括《“徐州老字号”申报表》中涉及的相关材料,能够印证满足《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相关材料,能够印证符合《徐州老字号建设评价指标》评分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市商务局和相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为便于专家评审时检索,申报企业须自《“徐州老字号”申报表》首页起,在页脚居中位置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完整标注页码(其间不中断、不重新编码)直至本申报书最末页。同时,在《申报材料索引表》(样式见下页,装订时置于品牌及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后、相关申报材料前)中逐项标记清楚相应材料页码位置,其中用于印证多个不同要求的申报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在《申报材料索引表》中标记清晰相应位置即可。申报企业根据《徐州老字号建设评价指标》,结合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自评并将自评得分标注在相应位置。

 

申报材料索引表

 

《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品牌条件”申报材料

材料位置

1.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

第    -    页

2.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第    -    页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文化、社会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第    -    页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引领性和传承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第    -    页

《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企业条件”申报材料

材料位置

1.在徐州市域内依法设立。

第    -    页

2.依法拥有与徐州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徐州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独占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第    -    页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第    -    页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    -    页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产品服务、研发设计、工艺技术、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第    -    页

6.履行社会责任,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第    -    页

7.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第    -    页

《徐州老字号建设评价指标》申报材料

材料位置

自评得分

历史底蕴浓郁

创立时间悠久

第    -    页

 

原址保护完整

第    -    页

 

历史价值突出

第    -    页

 

文化传承有力

技艺传承有序

第    -    页

 

可移动文物保护得当

第    -    页

 

传承载体丰富

第    -    页

 

理念影响深远

第    -    页

 

品牌建设规范

品牌权属清晰

第    -    页

 

驰名商标保护

第    -    页

 

宣传方式多样

第    -    页

 

经济效益良好

主营业务连续

第    -    页

 

盈利能力良好

第    -    页

 

市场覆盖广泛

第    -    页

 

多元融资发展

第    -    页

 

制度建设完善

管理制度健全

第    -    页

 

体制改革完善

第    -    页

 

诚实守信经营

第    -    页

 

产品服务优质

服务品质良好

第    -    页

 

产品质量良好

第    -    页

 

研发能力突出

生产技艺革新

第    -    页

 

科技研发创新

第    -    页

 

人才培养有力

第    -    页

 

消费场景丰富

传播活动多样

第    -    页

 

跨界融合精准

第    -    页

 

营销渠道多元

第    -    页

 

消费体验提升

第    -    页

 

社会贡献杰出

履行社会责任

第    -    页

 

参与公益活动

第    -    页

 

获得荣誉奖励

第    -    页

 

自评总分

 

以下材料建议供企业参考:

(一)关于“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1994年1月1日之前)”,可提供:

1.清晰列明品牌传承脉络的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以及相关资料。

2.县级以上出版的地方志、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

3.反映品牌诞生、传承等重要事件、活动的文献记载。

4.包含时间信息的书籍记载、考证资料、字号牌匾、历史账目记录。

5.历史证明人提供的相关物证照片。

(二)关于“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可提供:

1.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证书、公布文件等。

2.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不可移动文物的证书、实地照片、公布文件等。

3.与品牌关联历史建筑的文字、影像资料。

4.专利相关资料。

5.历代传承的店训、堂训、师训、店规等文字、影像资料。

6.文化博物馆、展室展厅、技艺展示、销售窗口照片等。

7.组织举办典礼仪式等文化活动资料。

8.以电影、电视剧、广告片、纪录片等形式宣传展示品牌文化或掌门人故事的资料。

(三)关于“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文化、社会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可提供:

1.介绍产品、技艺或服务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2.体现产品、技艺或服务的文化产品,如出版发行的历史文化书籍、影视作品等。

3.企业在职员工拥有的非遗传承人证书、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等资料。

4.历史名人题词、媒体报道等历史流传记录资料。

(四)关于“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引领性和传承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可提供:

1.获得的各类体系认证证书。

2.各级政府部门、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牌匾照片、公告文件等。

3.参与抢险救灾、应急保供等公益活动,以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资料。

4.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消费促进和宣传推广活动,以及参与促进行业发展公益性活动的资料。

(五)关于“在徐州市域内依法设立”,可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关于“依法拥有与江徐州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徐州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或独占许可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可提供:

1.申报表中商标信息的相关资料,以及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资料。

2.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3.驰名商标情况。

(七)关于“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可提供:

1.对因企业改制、重组等客观原因中断经营的,允许在恢复经营且保持主营业务、生产技艺有序接续,且未产生其他争议性主体、不存在争议性纠纷的前提下,累计计算经营时间。

2.清晰列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演变过程和沿革脉络的时间轴、大事记等图表以及相关资料,如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2002年以前出版的地方志、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等。

(八)关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可提供:

1.近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直观展示企业股权结构的股权穿透图、股权结构图等图示,以及相关资料。

3.上市企业年报等相关资料。

(九)关于“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产品服务、研发设计、工艺技术、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可提供:

1.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融合并经营良好的资料。

2.产品、技艺、服务与时俱进,持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且成效明显的资料。

3.建立技术中心或科研机构的资料。

4.改进包装、标识设计、升级店面的资料。

5.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的资料,如深化改革、兼并重组、延长产业链、集团化或产业化发展等。

6.建立高效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资料,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环境卫生、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人才管理等。

7.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资料。

(十)关于“履行社会责任,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可提供:

1.牵头或参与组建行业协会、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资料。

2.产品覆盖范围、市场份额占比等资料。

3.举办有影响力的消费类、文化类活动的资料。

4.与国货品牌、影视或动漫作品、文创产品等跨界互动,联合打造IP,共同开展营销等情况的资料。

(十一)关于“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可提供:

截至申报前的查询记录等(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

 

四、真实性承诺书

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要求,[此处键入企业名称]郑重承诺,此次申报“徐州老字号”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属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徐州老字号建设评价指标

 

一、历史文化深厚(34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历史底蕴浓郁

(11分)

创立时间悠久

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3分)

品牌创立时间在30-40年(含)(1分);品牌创立时间在40-80年(含)(2分);品牌创立时间80年以上(3分)。不重复得分。

原址保护完整

有塑造历史记忆、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的建筑或设施,生产经营场所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文化建筑。在城市更新中保留传统文化风貌。(4分)

生产经营场所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分);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或历史建筑,在城市更新中保护原址原貌,合理保留传统文化风貌(1分)。同时被列入以上各级的,按列入的最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

历史价值突出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以历史文化建筑、实物、历史档案文件或实物图录记录为表达。(4分)

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史、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或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1分);生产经营场所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反映所在地域或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1分);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文化发展史、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或历史文化意义的实物(1分);在县级及以上档案馆、地方志等历史档案中存有与企业相关历史文化价值的记录文件、档案或实物图表(1分),最多得4分。

文化传承有力

(12分)

技艺传承有序

相关文化或技艺等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情况。(3分)

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分);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分);被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分)。同时被列入以上各级名录的,按列入的最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

可移动文物

保护得当

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珍贵文物或一般文物。(2分)

有文物部门鉴定证明的,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珍贵文物(2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一般文物(1分)。同时被列入以上各级的,按列入的最高层级得分,不重复得分。

传承载体丰富

建有体现品牌文化价值的博物馆、文化馆、基地、类博物馆等。(5分)

相关部门认定的一级博物馆或一级文化馆(5分);相关部门认定的二、三级博物馆或二、三级文化馆(4分);建有专门的已经文物部门备案但未评定等级的博物馆或文化馆(3分);建有专门的但未经文物部门备案的博物馆或文化馆(2分)。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和对外文化交流基地、展现企业品牌文化的类博物馆等(1分)。同时获得不同层级部门或机构颁发的荣誉的,按所获最高层部门或机构颁发的荣誉得分,不重复得分。

理念影响深远

具有历代传承的店训、堂训、师训、店规等文化资源,并组织典礼仪式等活动。(2分)

有历代传承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典礼仪式等文化活动(1分);有历代传承的店训、堂训、师训、店规等品牌文化(1分)。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品牌建设规范

(11分)

品牌权属清晰

依法拥有与徐州老字号品牌相一致的企业字号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独占许可使用权。(5分)

企业字号与品牌相一致(2分);拥有与品牌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2分);拥有与品牌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3分);企业字号、注册商标与品牌均相一致,且拥有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4分);企业字号、注册商标与品牌均相一致,且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5分)。不重复得分。

驰名商标保护

与品牌一致的注册商标有驰名商标保护记录。(2分)

持有与品牌一致的商标并受驰名商标保护的(2分)。

宣传方式多样

运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品牌文化和掌门人故事。(4分)

在国际交流中宣传和展示品牌文化或掌门人故事(1分);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和展示品牌文化或掌门人故事(1分);在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宣传和展示品牌文化或掌门人故事(1分);在地方戏曲、民俗文化、现代艺术中宣传和展示品牌文化或掌门人故事(1分)。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

二、经营管理规范(2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经济效益良好

(15分)

主营业务连续

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3分)

主营业务连续经营时间为20-30年(含)(1分);主营业务连续经营时间为30-40年(含)(2分);主营业务连续经营时间为40年以上(3分)。不重复得分。

盈利能力良好

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3分)

企业处于盈利状态(1分);持续盈利2年(含)以上(2分);持续盈利3年(含)以上(3分)。不重复得分。

市场覆盖广泛

国际化、跨区域、连锁化经营情况。(6分)

商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2分);商品或服务进入省外市场(2分);拥有2家以上的直营店或加盟店(2分)。每符合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多元融资发展

公开渠道开展融资交易。(3分)

在境内外股票市场公开发行股票(3分),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开展融资交易(1分)。

制度建设完善

(10分)

管理制度健全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市场公平竞争、人才培训等。(5分)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制度。每拥有一种管理制度得1分,最多得5分。

体制改革完善

从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着手深化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开展兼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拓展延长产业链,集团化、产业化发展。(4分)

采取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措施(1分);明晰产权,开展兼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1分);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1分);集团化、产业化发展,拓展延长产业链(1分)。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

诚实守信经营

注重诚实守信经营,将诚信兴商理念融入生产经营过程。(1分)

每参与一次政府部门组织的诚信兴商、放心消费等活动得0.5分,最多得1分。

三、创新发展能力突出(4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产品服务优质

(9分)

服务品质良好

坚守工匠精神,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5分)

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技艺传承人: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不重复得分。

主要经营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分);省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分),市级劳动模范(0.5分)不重复得分。最多得5分。

产品质量良好

注重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品质(4分)

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2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1分),不重复得分。

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提名)的(2分),获得市级质量奖(1分),最多得4分。

研发能力突出

(10分)

生产技艺革新

运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全面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与时俱进改进技艺,创新生产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形成了与品牌传统工艺技术相匹配的新技艺,且成效明显。(3分)

运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全面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与时俱进改进技艺,创新生产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形成了与品牌传统工艺技术相匹配的新技艺,且成效明显,最多得3分。

科技研发创新

建立技术中心或科研机构,对传统技艺进行研究、保护、传承和创新。(4分)

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科研机构(4分);建立省级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科研机构(3分);建立市级技术中心或同级别科研机构(2分);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共建工作室和实训基地(1分)。不重复得分。

人才培养有力

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3分)

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积极吸收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吸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参与生产或培训,在学校开设老字号技艺工艺相关课程,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每采取一项措施得0.5分,最多得3分。

消费场景丰富

(15分)

传播活动多样

举办形式多样的购物消费活动、文化内涵丰富的文化活动,以及突出商旅文融合发展的互动活动;参加老字号活动和境内外展会。(6分)。

主办具有影响力的购物消费类活动、文化内涵丰富的文化活动,以及突出商旅文融合发展的互动活动,每主办一次上述活动得2分;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老字号活动,每参加1次上述活动得1分;参加境内外展会,每參加1次得0.5分,最得6分。

跨界融合精准

参加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开发文化创意创新产品,与匹配度高的国货品牌、影视或动漫作品等跨界互动,联合打造IP,共同开展营销,吸引年轻消费群体,推动流量转化,引领国潮热点。(3分)

参加文化创意设计大赛(0.5分),在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得奖项(0.5分);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作品落地(0.5分),开发文化创意创新产品(0.5分);有能体现品牌文化的IP形象(0.5分),与匹配度高的国货品牌、影视或动漫作品联合打造IP,(0.5分)。最多得3分。

营销渠道多元

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第三方平台、公众号、直播带货、快闪店等方式,全方位推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融合。(3分)

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第三方平台、公众号、直播、快闪店等方式,全方位推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融合,每采取一种线上营销方式得0.5分,最多得3分。

消费体验提升

注重产品开发、设计标识、改进包装、升级店面、提供增值服务等,提升产品消费体验。(3分)

通过注重产品开发、丰富品类、设计标识、改进包装,升级店面、提供增值服务等措施,提升产品消费体验,吸引更多消费群体,每采用一种措施得0.5分,最多得3分。

社会贡献杰出

(7分)

履行社会责任

参与应急保供、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3分)

每参与一次应急保供、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得0.5分,最多得3分。

参与公益活动

组织促进行业发展的公益性活动。(2分)

每组织一次促进行业发展的公益性活动得1分,每参与一次促进行业发展的公益性活动得0.5分。最多得2分。

获得荣誉奖励

企业或产品获得各类荣誉情况。 (2分)

企业或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省级及以上荣誉(2分);市级或行业等荣誉(1分),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荣誉称号的,按所获的最高层级荣誉称号得分,已得分的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质量奖等不重复得分。

编制说明:

1.编制背景

1.1本评价指标市对《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补充。

1.2本评价指标用于“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2.1本评价指标适用于申报徐州老字号的企业。

2.2本评价指标从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三个方面评价,总分100分。

2.3对于近3年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或消费者权益事件,或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予赋分。

2.4本评价指标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附件3

 

XX县(市)区商务局正式推荐函

(范本)

 

徐州市商务局:

根据《徐州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及市商务局有关工作要求,经初审并会商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部门,现正式推荐XXXXX等XX家企业申报“徐州老字号”。

 

附件:1.XX县(市)区“徐州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2.企业申报材料

 

 

(盖章)

年  月  

日

 

 

 

 

 

XXX县(市)区“徐州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代表性注册商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

………

………

 

 

 

 

 

 

 

 

 

 

 

 

 

 

 

 

 

 

 

 

 

 

 

 

 

 

 

 

 

 

 

 

 

 

 

 

注:原则上只填写一个代表性注册商标,尽量使用文字商标;申报企业应当拥有该代表性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或独占许可使用权。

 

附件下载: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