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将我区2022年、2023年以及2024年所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及2025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密云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企业名单》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thjjwk@bjmy.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65号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中心22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087100

4.传真:010-69088392

附件:《密云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