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认吉林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5日
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认吉林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