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23〕13号)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海府〔2023〕7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海南省统一部署,在各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23个市委、市政府相关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内设7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完成全市4个区及45个镇(街)基层普查机构的组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普查责任和工作机制,为全市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全面摸清家底

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新时代的全市经济体检,是高质量发展的家底盘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全市2511名普查员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普查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和现代化新海口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综合试点和历次普查的工作经验及实地调研情况,先后制定印发了《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海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制度,为全市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质量抽查组对我市琼山区和美兰区8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815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8.5%,从业人员932700人,增长20.0%;个体经营户108267个,从业人员2500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