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库条件

1.企业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以来未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2.企业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有研发费用;

6.企业拟申报国家高企;

7.企业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方式

企业自评符合条件,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分两批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8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市局高新处徐静0518-85805561

东海县科技局0518-87776762

灌云县科技局0518-88997276

灌南县科技局0518-80327395

赣榆区科技局0518-86033850

海州区科技局0518-85219772

连云区科技局0518-80213888

开发区科技局0518-80218896

徐圩新区经发局0518-82256024

高新区科经局0518-805116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