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数字经济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4年省数字经济资金拟安排市本级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6月2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794-8218612

邮编:3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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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省数字经济资金拟安排市本级项目表.docx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