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专家数量,优化专家库结构,提高评审质量,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25〕112号)等相关要求,拟对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资格条件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涵盖质量技术监督、机械与动力工程、农业工程、环境工程、冶金、纺织、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化工、轻工、建筑材料、管理科学与工程、矿山工程、安全、工业设计、医疗器械等专业,参与评委库评委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中级职称并受聘3年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或取得高级职称,其中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得少于2/3;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评委会组建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确认程序

(一)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娄底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

(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并填写《娄底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7月18日前报娄底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纸质版邮寄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办事处湘中大道500号市人民政府5420室

邮编:417000

电子版接收邮箱:zhusl_0905@qq.com

联系人:谢舟⠂⠂⠂联系电话:0738-8312031

三、工作要求

(一)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评委库建设,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二)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系列(专业)的评审专家,被推荐到不同系列(专业)专家库的,请在《花名册》中备注“同时推为XX系列(专业)评审专家”。

附件:1《娄底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专家推荐表

2.《娄底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汇总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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