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广西“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5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申报条件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规章。

(二)企业主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三)推行清洁生产效果显著,具体表现如下:

1.近三年来积极开发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清洁产品,并在技术改造、生产过程、产品包装、废物利用及处置等方面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成效明显;

2.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等指标,处于本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指标或国内同行业较先进水平;

3.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更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流程和设备,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公众满意。

4.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制造、运输、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全过程控制,制定有开展产品生态设计规划或实施计划。

(四)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全员参与,管理到位。清洁生产工作已落实到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岗位等经营管理活动中,建立有较为完整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

(五)依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建立审核制度和各种工作机制(包括宣传培训、资金投入、职工激励等),并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有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二、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清洁生产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详见桂工信节能〔2025〕535号文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以及联合推荐文件。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8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推荐申报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并于9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科

电话:0775-4563956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

邮箱:ggjwjgk@163.com

(二)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科财科

电话:0775-6790405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01号

邮箱:gghbgck@126.com

(三)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

电话:电话:0775-4562728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

邮箱:ggfghz@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535号)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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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