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低空应用场景空域及航线申请,进一步明确空域及航线审批流程,助力我市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参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计划审批与空管运行管理规定(试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规定,起草形成了《沈阳市低空应用场景空域及航线申请导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8日)。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论证,针对《导则》内容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及相对应的修改依据,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邮箱:fgw22723824@163.com,联系电话:024-83985930),感谢您对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沈阳市低空应用场景空域及航线申请导则(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