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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掌握标准实施的总体情况、成效和问题,及时清理推广价值不大、实施效果欠佳的标准,省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组织对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且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现拟对458项省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其中:被新版本替代的标准169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废止的标准23项,逾期未完成修订的标准104项,未按时提交实施情况报告(视为未组织实施)的标准162项。
现将第一批拟废止标准清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异议内容和有关证明材料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人签字,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以信函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标准管理处 李昆 师文娟
联系电话:0351-7680258/7680100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注:邮寄信封上请注明“第一批拟废止地方标准情况”)
邮政编码:030006
电子邮箱:Biaozhunhua9001@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 附件:附件1-4.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