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来宾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来宾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坚持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 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目标任务和全市中心工作,遵循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当年完成项目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来宾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规定(草案)》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来宾供电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起草等工作。2025年10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审议。

(二)政府规章(2件)。

1.拟制定《来宾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由市气象局牵头完成起草工作,2025年10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审议。

2.拟废止《来宾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由市城管局完成相关工作,2025年6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审议。

二、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2件)

(一)来宾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

2025年10月前,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调研工作。

(二)来宾市住宅供电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

2025年10月前,由来宾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和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调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必须确保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完整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党组(党委)讨论制度。

(二)高质量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要坚持科学立法,加强调查研究和专业论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并加以解决,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制度设计必须科学严谨,符合客观规律,反映本地实际,能够有效落地。要坚持民主立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起草部门应当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主动征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律师协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要严格依法立法,全面准确把握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确保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

(三)精心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是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立法工作的主要依据。牵头起草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成立立法起草专班,明确责任领导,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落实立法工作经费,在本计划下达后20日内将起草工作方案报送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牵头起草单位应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及有关单位的沟通,每月25日前将立法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司法局。牵头起草单位应按要求将当年完成项目送审稿及相关资料报送市司法局,并配合做好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