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区发展改革委拟结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5〕4号)精神,对《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万州发改财金〔2024〕1号)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9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馈:
1.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留言;
2.电子邮件:wzqfgwcjk@163.com;
3.信件: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628室(财
金科)(邮编404000);
4.电话:023-58258239。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