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拖欠工资等劳动用工领域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要求,现公布2025年第二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一、“拒不支付+部门震慑”,有效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
基本案情:2025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五),丁某某、姚某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向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投诉,反映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辖区一工程项目28名工人工资37万余元。经查,该项目总包单位已足额支付工程款(含劳务费),但该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以项目亏损为由拒不支付工资。
处置结果: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当日立案调查,确认该公司涉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的情形后,即刻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因逾期未整改,2025年1月25日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张某某采取传唤留置措施。在组织人事、公安等多部门震慑下,张某某于1月27日通过总包单位代付结清28名工人工资34.70万元(经双方确认全部款项)。鉴于其全额清偿且情节轻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从立案到化解仅用4天时间,快速有效维护了农民工薪酬权益。
二、“拒不支付+公诉量刑”,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工资行为。
基本案情:2023年底,由安徽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肥东县一安置小区1标段项目工程,多名农民工先后向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该项目脚手架班组长代某拖欠20名农民工460576元工资未支付并逃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处置结果:鉴于嫌疑人代某逃匿,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合县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经公安机关大量摸排、会商,工作专班赶赴湖南省长沙市找到嫌疑人代某,公安部门随即对其法制谈话,代某表示愿意配合处理并自行到案。到案后,代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如实供述,并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了农民工欠薪问题。
2025年1月2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肥东县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嫌疑人代某具有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情节,系自首且认罪认罚,结合其在审理期间支付农民工工资且取得绝大部分农民工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代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三、“线索移送+行政处罚”,对使用童工行为"零容忍"。
基本案情:2025年2月26日,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接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瑶检建[2025]1号),载明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足浴服务部存在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经查,该足浴服务部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9日期间雇佣未满16周岁的阿某(工作仅2天)从事技师工作,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处置结果: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第一款“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第六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的规定,对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足浴服务部作出了罚款5000元(对于使用童工不满一个月的情况,按照“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的原则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足浴服务部充分认识到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刚性规定,按期缴纳罚款。对该足浴服务部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劳动保障维权机构对使用童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全力保障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2025年1月23日,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长丰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线索:安徽某劳务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宋某,在分包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和悦庐鸣小区装修工程期间,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80余万元。
处置结果:长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立即行动,固定欠薪证据并对宋某进行审讯和法制教育。经查,宋某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办案单位连夜协调下,宋某先期支付50万余元工资,剩余部分约定农历新年年后支付。1月24日,农民工代表确认收到已支付款项,宋某亦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办案单位持续跟进,剩余工资已于2025年3月份全额支付到位。
五、“拒不支付+联合惩戒”,多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
基本案情:2025年7月,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陆续接到投诉,反映安徽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安徽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数据标注等业务,拖欠员工2025年5月、6月的工资未支付。
处置结果:2025年7月18日,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对安徽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同时,下达《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告知书》。截至8月31日,该公司仍未整改。
2025年9月2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将安徽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戴某列入合肥市2025年第三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通过上述案例,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各类用工主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工主体应尽的义务,拖欠劳动者工资,将可能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恶意欠薪还可能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