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
现将《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5日
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提升科技特派员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有关精神,结合临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办法
(一)选派时间。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两年为一轮,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开展选派工作。
(二)选派范围。根据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要求,对我区18个镇(街道)全面选派科技特派员,其中部分镇(街道)由省、市选派,其余镇(街道)由临安本级选派,确保科技特派员选派镇(街道)全覆盖。
(三)选派原则。区本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在临高校和涉农林产业部门中选派,要求被选派人员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包括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其中团队科技特派员由1名首席及若干名专业相近或互补的科技人员组成,团队一般为10人左右。
二、管理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派驻单位工作机制
1.区科技局的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区科技特派员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科技服务需求征集、区科技特派员选派、年度述职、培训交流及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区科技特派员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方案。
2.派出单位的主要职责。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为派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给予区科技特派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将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列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协助做好区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年度述职等工作。
3.派驻单位的主要职责。区科技特派员派驻的镇(街道)为派驻单位,负责提出本地科技服务需求和科技特派员需求。负责对辖区所驻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生活、学习提供必要条件。做好区科技特派员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要求
区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两年,每年应有累计一个月以上时间在派驻单位工作,或到派驻单位以及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做好技术示范推广。引进推广适合派驻镇(街道)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特色产业,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3.组织农业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
4.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项目合作与开发,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和技术中介等多种形式,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5.协助制定发展规划。了解掌握派驻镇(街道)基本情况,根据镇(街道)或企业的需求,研究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指导派驻镇(街道)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三、总结激励机制
(一)年度述职
每半年组织一次,根据科技特派员提交的阶段工作总结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结合入驻镇(街道)意见,由区科技局确定称职和不称职。
(二)激励措施
在科技部门预算中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生活补贴;在科技政策预算中统筹安排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
1.对称职的区本级科技特派员,给予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首席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由区科技局将半年度生活补贴一次性拨付给称职科技特派员个人账户。
2.区本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科技部门立项后,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项目经费,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立项时拨付50%,项目验收完成拨付50%。由区科技局拨付到镇(街道)财政,具体由镇(街道)负责实施。
四、本办法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临安区科技特派员个人述职情况表
(-年度)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职务/职称 | ||||||
| 派出单位 | 派 驻 地 | |||||||
| 个人小结 | (不够另附纸) | |||||||
| 入驻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科技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临科字〔2025〕21号关于印发《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