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进一步清理市场准入壁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我厅对截至2025年4月30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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