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租赁的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必须为自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企业承租空间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

(二)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是指直接用于燃料电池汽车整车、零部件等与氢能产业相关设备生产加工、技术研发、办公的场地。

(三)申报单位的房屋租赁费用不含物业费、能源费、服务费等。

事项描述

鼓励企业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集聚落地。企业租赁具有合法合规手续的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且建筑面积2000平米(含)以下的,经评审,自合同签订年度起连续三年给予100%房租补贴;建筑面积2000平米以上的,经评审,超出面积部分按照50%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房租租赁的合同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上年度足额缴纳房租的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生产、研发、办公用房的现场工作照片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电费缴纳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

2.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

010-89292015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及本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见附件4),若存在隐报、瞒报、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条款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