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租赁的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必须为自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企业承租空间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
(二)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是指直接用于燃料电池汽车整车、零部件等与氢能产业相关设备生产加工、技术研发、办公的场地。
(三)申报单位的房屋租赁费用不含物业费、能源费、服务费等。
事项描述
鼓励企业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集聚落地。企业租赁具有合法合规手续的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且建筑面积2000平米(含)以下的,经评审,自合同签订年度起连续三年给予100%房租补贴;建筑面积2000平米以上的,经评审,超出面积部分按照50%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房租租赁的合同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上年度足额缴纳房租的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及记账凭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生产、研发、办公用房的现场工作照片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电费缴纳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
2.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
010-89292015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及本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见附件4),若存在隐报、瞒报、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条款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